2026韓國帶藥入境規定:哪些藥物不能帶?安眠藥、止咳藥要申請嗎?一般藥物可以帶多少
去韓國旅行時帶上平日服用的藥物或感冒藥,是很多人會做的事。不過韓國按成分管制藥物,即使是在香港藥房買到的藥物,或者醫生處方的藥物,只要含有韓國法律所指的「麻醉類」成分,未經批准帶入韓國就可能被處罰。本文根據韓國關稅廳、仁川本部海關、韓國駐日本大使館、韓國駐大阪總領事館、韓國「醫藥品安全國」網站的官方資料,以及香港海關和衞生署的網頁整理,資料於2026年10月9日確認。本文只整理官方規定,不構成醫療或法律意見,個別藥物能否攜帶,請先向醫生、藥劑師或下文列出的機構查詢。
先看重點
| 問題 | 答案 |
|---|---|
| 韓國按甚麼判斷 | 按藥物成分,不是按產品名稱 |
| 哪些藥物要特別留意 | 含韓國《麻醉類管理法》所列成分的藥物,例如部分止咳藥、安眠藥、鎮靜劑、止痛藥 |
| 在香港買的藥、醫生處方的藥也算嗎 | 算。官方說明寫明,外國出售的藥物和處方藥只要含麻醉類成分,帶入韓國都可能被處罰 |
| 必須用的處方藥怎麼辦 | 入境前向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申請「自我治療用麻醉類」攜帶入境批准 |
| 要多早申請 | 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天;官方說明入境前10天就需要申請,宜盡早提交 |
| 最多可以帶多少 | 逗留期間的服用量,另加最多5天備用量;批准期限最長90天 |
| 不含麻醉類成分的一般藥物 | 6瓶以內,或按用法計3個月服用量以內,並計入每人800美元免稅額 |
| 可以寄藥到韓國嗎 | 麻醉類藥物不可以用包裹或國際郵件寄送 |
為甚麼要看成分
韓國關稅廳的提示一開頭就問旅客,從外國帶來的感冒藥、安眠藥、減肥藥是不是麻醉類,並要求旅客務必確認藥物成分。說明寫明,即使是在外國出售的藥物,或者按醫院處方配發的藥物,只要含有麻醉類成分,從外國帶入韓國時就屬於《麻醉類管理法》所指的麻醉類,可能按有關規定被處罰。
「麻醉類」是韓文「마약류」的譯名,法律上包括麻醉藥品、精神藥物和大麻三類,並不等於麻醉劑。受管制的成分列在《麻醉類管理法施行令》附表1至附表7之2,分為麻醉藥品、精神藥物和大麻三類。例如很多止咳藥含有的右美沙芬(Dextromethorphan),就列在附表6的精神藥物之中。
關稅廳列出的處罰
關稅廳網頁列出以下成分及其處罰。這個表只列出部分成分,表內沒有列出的成分,官方資料沒有在這裏說明刑罰。
| 類別 | 成分 | 處罰(關稅廳原文) |
|---|---|---|
| 麻醉藥品 | 可待因(Codeine)、嗎啡(Morphine)、羥考酮(Oxycodone)、他噴他多(Tapentadol)、美沙酮(Methadone) | 無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|
| 精神藥物 | 蟾毒色胺(Bufotenine)、哌甲酯(Methylphenidate)、安非他明異構體(Amphetamine isomers) | 無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|
| 精神藥物 | 右美沙芬(Dextromethorphan)、阿普唑侖(Alprazolam)、唑吡坦(Zolpidem)、氯硝西泮(Clonazepam)、溴西泮(Bromazepam)、氯噻西泮(Clotiazepam)、勞拉西泮(Lorazepam)、氯氟䓬乙酯(Ethyl loflazepate)、扎來普隆(Zaleplon)、丙泊酚(Propofol) |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億韓元以下罰款 |
| 大麻 | 大麻酚(Cannabinol)、四氫大麻酚(Tetrahydrocannabinol)、大麻二酚(Cannabidiol) | 無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|
海關查獲過的藥物例子
關稅廳另外公布了海關查獲的主要非法藥物名單,以下是其中部分例子:
- 含右美沙芬:NyQuil、Dayquil、Robitussin、Mucinex、Sudafed、Delsym、Alka Seltzer 等
- 含可待因:Panadeine、Efferalgan Codeine 等
- 含唑吡坦:Somno 等
- 含哌甲酯:Ritalin、CONCERTA、Medikinet
這份名單只是「主要」例子,名單上沒有的產品不代表可以帶。判斷的依據是成分,所以請看包裝上的成分表,而不是只看產品名稱。如果看不懂成分,可以把藥盒給藥劑師或醫生看。
哪些做法會被視為非法帶入
關稅廳列出的情況包括:
- 在外國購買市面出售的藥物後帶入韓國
- 為了去韓國旅行,帶着在外國出售的藥物入境
- 把在韓國醫院處方的藥物,未經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批准帶出國外,之後再帶回韓國
- 在海外網站購買藥物後寄到韓國
- 由家人或朋友把藥物寄給在韓國居住的外國人(學生或工作人士)
必須服用的處方藥:自我治療用麻醉類攜帶入境批准
關稅廳說明,按《麻醉類管理法施行規則》取得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(식품의약품안전처)處長批准,以自我治療為目的隨身攜帶出入境,屬於例外,是可以的。韓國駐外公館的說明以唑吡坦、地西泮(Diazepam)、阿普唑侖、勞拉西泮等用作安眠藥或鎮靜劑的藥物為例,寫明這類藥物要事先取得批准。
怎樣申請
由2024年12月27日起,可以在韓國「醫藥品安全國」網站(의약품안전나라,英文 Drug Safety Korea)的「自我治療用麻醉類攜帶入境申請」頁面網上申請。根據網站說明:
- 不用註冊會員,以電郵驗證後即可申請
- 文件只可以上傳 PDF 檔案
- 介面可以選擇中文
- 提交申請後不能再修改或補上文件,要先撤回申請,再重新提交
要準備的文件
1. 完整的護照副本(照片及護照號碼要清楚)
2. 機票電子票副本(要載有出入境日期、入境航班編號及地點、乘客姓名)
3. 醫生診斷書(要載有醫療機構名稱、病人姓名、處方醫生姓名及簽名、診斷名稱、藥物名稱(包括主要成分)、用法、每次及每日服用量、總處方量、簽發日期)
4. 有關處方(要載有病人資料、簽發日期、主要成分、劑量、總處方量)
5. 所屬國家政府機關簽發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出口批准文件
文件必須用韓文或英文。如果只能用其他語文,要附上經公證的英文或韓文翻譯,並連同原本一併提交。
第5項有一點要留意。韓國駐日本大使館的說明(2026年8月18日)寫明,提交出口批准文件的話,可以免交醫生診斷書和處方;但韓國駐大阪總領事館的同一份說明(2026年10月3日修改)列出全部5項,沒有這一句。兩份都是寫給日本旅客的說明,香港旅客按哪一個處理,官方資料沒有說明。比較穩妥的做法是5項都準備,或者在申請前向食品醫藥品安全處查詢。
香港政府會否向個人旅客簽發韓國所說的「出口批准文件」,本文找不到官方說明,請向香港衞生署查詢(見下文「離開香港時」)。
期限和數量
- 處理時間:10個工作天。官方說明寫明入境前10天就需要申請,但工作天不計週末和公眾假期,實際上會超過10個曆日,所以宜盡早提交。文件不齊或沒有按時申請,申請可能被退回。
- 批准期限:最長90天(3個月)。超過90天的分量,要在韓國由醫生處方。
- 數量:只限在韓國逗留期間服用的分量。如因航班延誤、長途飛行等需要備用量,最多可多帶5天的分量。批准會嚴格按旅程日期計算。
- 之後轉往其他地方:如果離開韓國後還要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,附上那段行程的機票,才可以一併帶上那段期間要服用的分量。
- 怎樣帶:所有處方藥只可以放在手提行李內帶上機。
注意事項
- 超過批准分量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,不能帶入韓國。
- 用包裹或國際郵件寄送或收取麻醉藥品、精神藥物,是《麻醉類管理法》嚴格禁止的。官方說明寫明,被海關查獲的,不論理由都會退回或銷毀。
- 不可以由家人、朋友等其他人代為帶入,也不能以他人名義申請。
- 提交的資料有錯誤或與事實不符,申請可能被駁回,已發出的批准也可能被取消。
- 大麻禁止帶入韓國。
- 未能取得批准,或者在韓國逗留3個月或以上,應在韓國由醫生處方替代藥物。
不含麻醉類成分的一般藥物和保健食品
不含麻醉類成分的藥物,韓國海關按以下數量處理:
| 物品 | 數量 |
|---|---|
| 自用藥物 | 6瓶以內,或按用法計3個月服用量以內 |
| 保健食品(健康機能食品) | 6瓶以內 |
| 有濫用風險的藥物(例如含前列地爾(Alprostadil)的勃起功能障礙治療藥物) | 按韓國醫生處方所定的數量 |
- 這個數量只適用於自用,自用包括用作送禮;而且只適用於6瓶以內的情況。
- 在免稅範圍內的,可免辦「要件確認」(韓國海關對須符合其他法例要求的物品進行的確認)。
- 藥物和保健食品的價值要計入每人800美元的免稅額,不是額外的免稅額。
- 即使在免稅範圍內,以下物品仍要接受要件確認:含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(CITES)管制成分的物品、被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禁止進口或通報有害的產品、外包裝成分標示不清楚的物品。
一般藥物的數量規定,與上文麻醉類成分的規定是兩回事。藥物如果含麻醉類成分,即使只帶一盒,也要按上文申請批准。
離開香港時
香港海關網頁寫明,出口危險藥物須備有衞生署發出的出口許可證,同時須具備進口國家的有效進口證書。網頁另寫明,離境旅客在個人行李內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用的藥劑產品或藥物,可獲豁免領取牌照。至於這項豁免是否也適用於含危險藥物的藥物,網頁沒有說明。如藥物含有受管制成分,出發前請向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查詢。
查詢
| 機構 | 查詢內容 | 電話 |
|---|---|---|
| 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 麻醉政策科 | 麻醉類、精神藥物的攜帶入境 | +82-43-719-2810、+82-43-719-2813 |
| 韓國醫藥品安全國網站 | 網上申請系統、電郵帳戶問題 | 1544-9563(官方網頁列出的查詢電話) |
| 香港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| 藥劑製品及藥物進出口 | 3974 4180 |
出發前檢查
- 看清楚每種藥物包裝上的成分,不要只看產品名稱。
- 有疑問的藥物,先問醫生或藥劑師是否含受管制成分。
- 需要申請批准的,盡早提交(官方說明入境前10天就需要申請,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天),並預留準備文件和翻譯的時間。
- 處方藥放在手提行李,帶上批准文件、處方等資料。
- 不要把藥物寄到韓國,也不要請別人代帶。